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甲股东出租名下住房给a公司作为员工宿舍,租金每月5000元,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60,000.00元,甲股东应当承担哪些税费呢?

注册享利

问:甲股东出租名下住房给A公司作为员工宿舍,租金每月5000元,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60,000.00元,甲股东应当承担哪些税费?
答:1、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由于甲股东每月租金5000元不超过30000元,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故甲不用缴纳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由于甲股东已经免征了增值税,所以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免征了。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税〔2008〕24号文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此看出,甲股东本年缴纳房产税(5000*12)*4%=2400元,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24号文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又根据国税发[1994]89号文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由此看出,甲股东本年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2400)*(1-20%)*10%=4608元。
5、印花税,根据财税〔2008〕24号文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可见,甲股东不用缴纳印花税。
综上所述,国家对个人出租自有住房有许多优惠政策,故甲股东的税负也就相对低一点。若甲股东是出租写字楼和商铺,甲股东就无法享受房产税、城镇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下是对比图:

税目

个人出租住房

个人出租商铺

增值税

月租金小于30000元,免征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免征

房产税

(5000*12)*4%=2400元

(5000*12)*12%=7200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

根据实际面积和当地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计算。假设100平方米*25元/平方米=2500元

个人所得税

(5000*12-2400)*(1-20%)*10%=4608元

(5000*12-7200-2500-60)*(1-20%)*20%=8038.40元

印花税

免征

(5000*12)*0.1%=60元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出租住房涉及的税费"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