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租赁服务之征收管理总分机构汇总缴纳 总分机构汇总缴纳有哪些相关规定呢?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 征收管理 #增值税 #租赁 #服务 #总分
[付费阅读]增值税服务之金融服务其他利息收入的税收优惠 免征增值税的利息收入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外汇管理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统借统还业务中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或债券票面利率的利息收入;运用养老基金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税收优惠 #增值税 #金融 #服务 #其他
增值税服务之租赁服务扣缴义务人 增值税租赁服务的扣缴义务人规定。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扣缴义务人是谁?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如何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 #增值税 #租赁 #服务 #境外
增值税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管理总分机构汇总缴纳 总分机构如何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涉及航空运输业、铁路运输业等特殊行业的企业,其增值税汇总缴纳又是如何规定的? 征收管理 #总分 #机构 #试点 #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