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转租业务的财税问题 甲乙公司的转租业务,甲公司为该项转租业务的纳税主体,需正常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甲乙公司分别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由出租方与甲、乙公司之间各自产生租赁关系,则该纳税义务的主体为出租方,出租方分别向甲、乙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财税热点 #租赁 #办公室 #转租 #收取
会计人员如何参加2018年的继续教育 2018年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了,会计人员还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吗?如果需要会计人员如何进行继续教育呢?本文详细阐述网上参与会计继续教育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财税热点 #会计 #人员 #参加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