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企业连续24个月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未转一般纳税人,是否有补缴增值税的风险?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不转一般纳税人?

注册享利

一般纳税人A公司注销时,税务发现A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有年收入超过500万元未转一般纳税人的情况,要求A公司补缴应转一般纳税人而未转期间产生的收入,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补缴纳增值税,A公司是否需要补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

A公司是一家营改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房地产企业投资,公司创立初期2003年购买了200万股股票,A公司买入股票后一直持有,未进行任何买卖行为。2016年3月A公司将100万股股票以600万元价格卖出,缴纳了营业税;2016年5月全面营改增,2017年2月A公司将剩下的100万股股票以650万元价格卖出,按照3%缴纳了增值税;2017年6月A公司转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申请注销,税务要求补缴2017年2月卖出的100万股股票那部分增值税。

税务认为2016年5月1日之前A公司年收入超过500万元,营改增时候,A公司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所以2017年2月卖出股票应该按一般纳税人6%的税率计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是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A公司主营房地产企业投资,在营改增之前就持有上市公司原始股,之后未再购买股票,属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征税方式。A公司不需要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也就不存在补缴增值税。

政策链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规定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以上就是关于"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未转一般纳税人是否要补缴增值税"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