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问: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5年内注销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税[2014]116号文,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问: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5年内注销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税[2014]116号文,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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