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问:企业主管部门向银行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并按支付给银行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银行的利息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7号)第一条规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

注册享利

问:企业主管部门向银行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并按支付给银行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银行的利息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7号)第一条规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银行的利息是否征收营业税"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