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租赁服务之征收管理总分机构汇总缴纳 总分机构汇总缴纳有哪些相关规定呢?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 征收管理 #增值税 #租赁 #服务 #总分
增值税生活服务之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规定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项税额 #增值税 #一般 #纳税人 #购进
增值税之交通运输服务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如何规定?采用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下,纳税人如何界定? 纳税人 #增值税 #交通 #运输 #服务
增值税服务之生活服务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租赁服务的纳税人义务人的基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 #增值税 #生活 #服务 #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