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转租业务的财税问题 甲乙公司的转租业务,甲公司为该项转租业务的纳税主体,需正常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甲乙公司分别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由出租方与甲、乙公司之间各自产生租赁关系,则该纳税义务的主体为出租方,出租方分别向甲、乙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财税热点 #租赁 #办公室 #转租 #收取
增值税电信服务之销售额的确定 增值税电信服务的销售额应如何确定?对兼营、混合销售、折扣、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等行为销售额确定进行详细说明,并介绍了疫情期间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确定等特殊规定。 销项税额 #增值税 #电信 #服务 #销售额
增值税生活服务之差额征税 营改增生活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销项税额 #试点 #纳税人 #提供 #旅游
如何确认房租收入 a公司将自建工业厂房出租给b公司使用,合同签订租赁期限为2年,一次性预收2年的房租,同时开具了2年的房租发票。合同到期时,b公司因经营困难,无法支付房租费用,但又不肯搬离a公司厂房,a公司该如何确认这期间的房租收入?税收如何缴纳?如何规避风险? 财税热点 #厂房 #出租 #房租 #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