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生活服务之征税范围不征税项目 增值税生活服务围不征税项目有哪些呢?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征税范围 #国家 #指令 #无偿 #提供
增值税服务之租赁服务不征税项目征税范围 增值税租赁服务中不征税项目的征税范围,包含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存款利息、保险赔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党费、团费、会费等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征税范围 #增值税 #租赁 #服务 #征税
个人所得税国内财产转让所得之处置债权 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处置债权时,其应纳税所得额应该怎样确定呢? 国内财产转让所得 #招标 #竞拍 #购置 #债权
[付费阅读]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转让财产收入 企业所得税转让财产收入的相关政策规定,技术入股税收优惠政策,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非货币性投资税收政策及征管问题,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征税问题,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税收问题。 营业收入 #企业 #所得税 #固定 #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