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 问:我公司2013年12月收到当地政府拨付的一笔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按税法规定符合企业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因财务人员疏忽大意,支出时没有进行单独核算。我公司这笔财政专项补贴资金还需要缴税吗? 答: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5号...

注册享利

问:我公司2013年12月收到当地政府拨付的一笔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按税法规定符合企业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因财务人员疏忽大意,支出时没有进行单独核算。我公司这笔财政专项补贴资金还需要缴税吗?

答: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5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包括“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这一条件。

凡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你公司取得的财政资金虽然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但未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管理,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未单独核算的财政性资金是否征税"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