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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问:广告设计是否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回复: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综[2013]88号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税[2013]37号文,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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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告设计是否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回复: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综[2013]88号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税[2013]37号文,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综上,广告设计属于设计服务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知识索引: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935

编辑:陈航 陈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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