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问:企业要注销时,清算过程中是否要把股东借款转入收益来弥补亏损呢? 答:根据财税〔2009〕6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

注册享利

问:企业要注销时,清算过程中是否要把股东借款转入收益来弥补亏损呢?

答:根据财税〔2009〕6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第四条,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因此,你司若在清算过程中,将上述向股东借款确认为所得,可依法弥补亏损。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注销清算时股东借款能否弥补亏损"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