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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问:我公司是外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量单位有误能否申报退税?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规定: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政策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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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外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量单位有误能否申报退税?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规定: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政策链接:

出口货物征税、退税规定

https://www.ky365.com.cn/index/index/kycs?id=310

编辑:陈 航 陈晴清

以上就是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计量单位有误能否申报退税"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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