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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所得税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税前扣除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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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解读:税法在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同时,还强调收付实现制原则。计提但没有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略)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解读:未成立工会组织,不享受工会经费2%的列支标准)。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国税总局对税前扣除的解读

一至十一、(略)

十二、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
相关性和合理性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条件。实施条例规定,支出税前扣除的相关性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对相关性的具体判断一般是从支出发生的根源和性质方面进行分析,而不是看费用支出的结果。如企业经理人员因个人原因发生的法律诉讼,虽然经理人员摆脱法律纠纷有利于其全身心投入企业的经营管理,结果可能确实对企业经营会有好处,但这些诉讼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分析属于经理人员的个人支出,因而不允许作为企业的支出在税前扣除。
同时,相关性要求为限制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支出不得扣除提供了依据。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由于不征税收入是企业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与企业的应税收入没有关联,因此,对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支出,不符合相关性原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实施条例规定,支出税前扣除的合理性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合理性的具体判断,主要是发生的支出其计算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一般经营常规。例如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与所成交的业务额或业务的利润水平是否相吻合,工资水平与社会整体或同行业工资水平是否差异过大。

十三至四十二、(略)

摘自国税函[2008]159号文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文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启用财政部统一印制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同时废止《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为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读:1.工资薪金总额的计税人数应不包括没有形成雇佣关系的人员,如无底薪的营销人员和纯计件的生产工人。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同时废止。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文

福建省补充规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不属于地税机关代收缴工会经费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其拨缴的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工会专用结算凭证(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缴款书)》(即银行结算“六联单”)在税前扣除。

二、属于地税机关代收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其按工资总额2%拨缴的工会经费,其中:按工资总额1.2%拨给本单位工会的工会经费,凭以上凭据在税前扣除;按工资总额0.8%由地税机关代收缴入库的工会经费,因其缴入人行国库,并实行电子缴费,凭《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TIPS系统)或《一般缴款书(收据)》(印有“地税”字样)在税前扣除。已将《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TIPS系统)到地税征收部门换开完费凭证的,凭《代收费缴费凭证O现金O电子缴费(POS)卡》(印有“地”字样)在税前扣除。

三、凡未取得上述凭据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其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务部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现行税收规定予以调整,并按税收征管法规定予以处理(解读:企业自行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发票,不得作为工会经费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依据)。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4号)
2、《工会经费收入专用凭据》
3、《工会专用结算凭证(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缴款书)》
4、《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费)凭证》
5、《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6、《一般缴款书(收据)》
7、《代收费缴费凭证O现金O电子缴费(POS)卡》

摘自闽工[2010]125号文

福建省补充规定

针对近期各地在实施《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闽工[2007]7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反映的一些普遍问题,经研究,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工会经费委托代征范围、比例

1、全省各地应严格按《办法》规定的代征范围和代征比例执行。个别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代征范围的,需经市、县(区)总工会与同级地税机关商定,并报省总工会和省地税备案。

2、财政拨补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不纳入委托代征范围,其应拨交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由工会组织自行收缴。具体单位名单经各市、县(区)总工会汇总签章后送交相关地税征收机关备案。

3、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福建省总工会批准实行自管工会经费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的所属缴费单位,暂不委托代征、按现行缴费方式、程序执行,其具体单位名单由以上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提供并经省总工会和省地税局审核签章后送交相关地税征收机关备案。

4、实行自管经费的省直属企业工会所属基层缴费单位应缴纳所在地地方总工会部分的经费,按其应缴纳的比例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其具体单位名单与代征比例经省总工会和省地税局审核签章后送交相关地税征收机关备案。

二、关于工会经费计费依据和征收方式

1、全部职工和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1990年1号令规定实行,即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构成(解读:不是按基本工资缴纳工会经费)。

2、查账征收方式:对于账证健全,能如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职工工资薪金情况的缴费单位,经地方税务机关确认,实行查账征收方式,以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工会经费的计费依据。

3、核定征收方式:对于账证不健全,不能如实反映职工工资薪金情况,或按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缴费单位,经地方税务机关确认,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参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同行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工会经费的计费依据,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三、关于工会账务管理体制

1、各设区市总工会应本着有利于工会工作开展的原则,合理理顺、划分好与市内各区、产业工会所管辖的企业单位工会经费的归属与分成问题。

2、全省乡镇企业代征比例与其他企业代征比例一样,按工资总额的0.8%委托地税代征。今后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如有出台乡镇工会财务管理体制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四、关于工会经费拨缴登记事项

各市、县(区)总工会和地税机关应提前做好各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登记工作,总工会应将已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名单及时提供给地税机关。根据软件开发、安装使用的需要,《福建省缴纳工会经费登记表》格式全省统一,请及时做好登记表的发放和回收工作。各县以上地方工会用电子表格汇总后于7月25日前传给同级地税局规费科(股)。

五、关于工会经费申报及催缴

工会经费拨缴申报与税收申报同表、同时、同方式进行。申报方式可采取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等方式。每月10日前为申报缴纳期,滞纳金从16日开始计算。对于零申报或未申报的各缴费单位,地税机关应及时将单位名单提供给同级地方总工会。催报催缴以工会为主,地税机关积极配合。对缴费数额较小的单位,实行按季或按半年征收,由主管地税机关决定。

六、关于工会经费申请缓缴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可申请缓缴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需向主管地方总工会填报《工会经费缓缴申请表》,经主管地方总工会批复后方可执行。经批准缓缴的,在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缓缴期满后应当如数补缴工会经费。
七、关于上报工会经费集中户
由于工会经费退库工作的需要,各市、县(区)总工会需将工会经费集中户户名、账号、开户行于7月15日前逐级汇总上报省总工会。

八、关于工会经费代征工作经费计付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全额委托代征的市、县(区),其代征工作经费按代征总额的4%计付;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0.8%委托代征的市、县(区),其代征工作经费按代征总额的10%计付。工作经费支出会计核算办法另行通知。
九、关于《办法》实施时间
代征软件2007年7月1日起在福州市调试、运行,2007年8月1日开始全省全面安装使用。8月1日代征软件全省全面安装使用时,原未委托地税代征的地方,各缴费单位7、8两个月工会经费一并收缴;未成立工会的按规定组建工会,对于到6月30日止开业投产(开业投产时间难以确认的,以其第一次向税务机关申报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月开始计算)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缴费单位,给予两个月的工会组建期,逾期应按月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和0.5%的补偿金。企业成立工会时,所缴纳的工会筹备金按工会留成比例返还企业工会。

摘自[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委托地税机关代征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的案例

为管好、用好用活公司的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按照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对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略)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主要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主要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费。主要用于工会举办(解读:公司行政举办不得从工会经费列支)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室、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宣传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补助等。

3、工会业务费。主要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6、上解经费支出。核算按上级工会规定按标准上缴的工会经费。

工会在保证正常工作活动且经费结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结余经费或实物开办为职工服务的"三产"或作为投资经营。但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编列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

工会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可能以及本规定的开支原则、范围、编列预算,掌握使用。基层分会如果经费确有不足,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时,可按《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和规定,商请行政给予补助。

三、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支 (解读:即由公司正常经营费用列支,不得从工会经费中列支的费用

根据《工会法》、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1、基层分会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水、电、取暖等费用。

2、基层分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基层分会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

4、基层分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工资及差旅费。

5、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6、公司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7、公司部门、厂队室、班组订阅的报刊费。

8、公司行政主办由工会进行管理的宣传设备等费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解读:员工过节费不得从工会经费列支)。

10、行政方面委托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11、基层分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费。

12、公司工会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

13、由工会管理的困难职工补助费。

14、公司的职工教育费。

15、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差旅费、宿费、伙食补助。

16、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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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公司成立工会可以到市总工会或所属区总工会办理相关手续。成立工会的流程参考下文。
摘要2:公司根据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等,那么,其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能否当作工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能否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基数呢?
摘要3:企业拨缴工会经费应取得何种凭据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编辑:陈 航 陈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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