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易网logo图片展示
摘要:财关税〔2008〕5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6-03海关总署:为降低

注册享利

财关税〔2008〕5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6-03

海关总署:
为降低今年南方地区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水产养殖业造成的重大损失,尽快恢复生产,根据农业生产需要,现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2008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财关税[2008]10号)中增加"其他鱼苗及其卵"免税计划4000万尾(粒),请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6]3号)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8-06-04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农业部2008年度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注册就送无门槛现金券

入驻会易网名家,你发文章,我送钱

分享知识,坐等收益

相关文章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布
留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