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生活服务之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进项税额 #2019年 #4月 #1日 #增值税
增值税生活服务之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规定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项税额 #增值税 #一般 #纳税人 #购进
增值税生活服务之差额征税 营改增生活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销项税额 #试点 #纳税人 #提供 #旅游
增值税服务之生活服务税率和征收率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率和征收率 #纳税人 #销售 #交通 #运输
增值税租赁服务之征收管理试点前发生的业务 营改增试点前发生的业务,营改增试点后出现尚未扣除的项目金额、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需要补缴税款、需要补开发票,这些情况应如何处理? 征收管理 #增值税 #租赁 #服务 #营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