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相关规定 对在缔约国对方应聘来华从事劳务的人员提出要求对其适用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规定的,须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证明材料呢?无住所个人适用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 涉外协定条款解释 #税收 #协定 #缔约国 #独立
个人所得税涉外协定条款解释之《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部分事项,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如何办理呢? 涉外协定条款解释 #中国 #税收 #居民 #身份
2021年7月9日以前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规定 我国对外谈签的税收协定第五条(常设机构)第一款规定:“常设机构”一语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第四款规定:应认为,常设机构不包括专门为本企业进行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根据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注释、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注释以及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做法,对“营业”一语和“准备性或辅助性”一语的含义以及其他涉及常设机构的问题,解释如下: 涉外协定条款解释 #税收 #协定 #常设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