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员工相互派遣有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 a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张三是a公司的员工,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由a公司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由a公司代扣代缴。张三实际是在b公司上班,张三的工资也是由b公司发放,会计人员账务处理是计入管理费用-工资。审计人员审计b公司账务时,认为b公司发放的张三工资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纳税调增。为了规避税收风险,b公司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财税热点 #员工 #派遣 #企业 #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