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征收管理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同一凭证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等相关印花税征收管理。 征收管理 #印花税 #贴花 #书据 #立据
印花税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应纳税凭证 #借款 #合同 #印花税 #暂行
[付费阅读]印花税基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基本规定 #印花税 #基本 #规定 #纳税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经营所得~征收管理及扣除 #个人 #所得税 #综合 #所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之国内工资薪金所得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综合所得~国内工资薪金所得及扣除 #个人 #所得税 #综合 #所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之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综合所得~征收管理及扣除 #个人 #所得税 #综合 #所得
2022年7月1日前印花税营业账簿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2号文,自2021年7月9日起全文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对《条例》中规定的应税凭证具体征免印花税问题,明确如下: 应纳税凭证 #印花税 #暂行 #条例 #1988
印花税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不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按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应纳税凭证 #印花税 #税率 #合同 #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