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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六、关于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的计税方法及后续机器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的适用税率问题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按照现行规定,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机器设备销售给甲方后,又交给机器设备销售企业负责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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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的计税方法及后续机器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的适用税率问题
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按照现行规定,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机器设备销售给甲方后,又交给机器设备销售企业负责安装,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销售企业提供的安装服务也可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这种情形下又分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未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那么应按照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确定其适用税目和税率。二是纳税人已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同样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将纳税人提供的安装服务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另外,本次《公告》中还明确,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解读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对公告2018年第42号文的解读"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实用好用的财税知识,敬请关注会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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